苏盐井神: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4-28 21:47:3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原则......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3
第四章 业务授权......7
第五章 工作计划和业务方案......8
第六章 操作程序......9
第七章 交割管理......9
第八章 内控制度......10
第九章 风险管理......10
第十章 档案管理......13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13
第十二章 违规责任......14
第十三章 附则......14
第一章 总则
1.1 为有效规避或降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原燃料和产品(以下简称“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通过套期保值实现公司稳健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防范金融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所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针对现货交易,为锁定控制成本和销售价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进行期货交易所品种标准化期货、期权交易。
1.3 本办法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原则
2.1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司仅限于进行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二)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料、燃料、产品或直接上下游产品品种;
(三)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
(四)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期权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持仓时间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时间段相匹配;
(五) 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
套期保值业务由董事会领导,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和牵头协调,管理小组负责相关各项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成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正副组长。公司董事会授权领导
小组负责组建管理小组,内设交易组、研究组、资金组和风控组。
董事会
领导小组
管理小组
交易组 研究组 资金组 风控组
3.2 主要职责
3.2.1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决策部门,主要职责:
(1) 授权公司相关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2) 负责审定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和工作原则;
(3) 批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4) 批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5) 批准套期保值年度工作计划;
(6) 授权公司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法律文件;
(7) 审议商品套期保值年度工作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8) 负责审议大额交易风险的处理方案;
(9) 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3.2.2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者,主要职责:
(1) 审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2) 审核套期保值年度工作计划;
(3) 审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4) 授权管理小组使用保证金额度;
(5) 定期审定公司套期保值工作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并向董事
会/董事长报告工作;
(6)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组织开展商品现货交割;
(7) 负责处理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事项,但大额风险处置方案需董事会审议通
过;
(8) 负责审定套期保值业务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9) 确定期货业务经纪业务合作公司;
(10) 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3.2.3 管理小组
3.2.3.1 管理小组是套期保值业务的直接负责机构,内设交易组、研究组、资金组和风控组,主要职责:
(1) 组织拟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2) 组织拟定套期保值年度工作计划;
(3) 拟定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在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负责实施;
(4) 负责套期保值业务合规性审核;
(5) 在领导小组授权额度内审批保证金使用事项;
(6) 组织编制公司套期保值工作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并向领导
小组、董事会报告;
(7) 发生套期保值业务时,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套期保值工作开展情
况;
(8) 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进行报告,重大情况内容及报告时间由领导小
组决定;
(9) 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工作。
3.2.3.2 交易组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运作的执行团队,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总体策划和相关管理工作,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拟订套期保值交易方案、监控市场行情、下达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等,具体职责:
(1) 编写并上报各品种套保交易方案(附件1)、操作确认单(附件2);
(2) 根据领导小组审批套期保值方案,执行期货的开仓、平仓指令;
(3) 参与日常跟踪和管理各品种套期保值;
(4) 负责各品种套期保值绩效自评工作;
(5) 负责统计、汇总套期保值信息资料,建立套保业务档案;
(6) 拟定套期保值报告;
(7) 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3.2.3.3 研究组负责公司内外部有关套期保值的信息收集整理、 套期保值可
行性调查研究,并提出分析意见等,具体职责:
(1) 参与编制年度商品套期保值工作计划;
(2) 对产品市场信息及趋势分析判断,征询公司采购和销售部门套保意向;
(3) 组织推进商品套期保值工作例会,组织开展月度、周度、日常和关键时
点套期保值业务分析会;
(4) 参与制定和修改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5) 负责公司内外的期货期权业务交流;
(6) 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3.2.3.4 资金组负责公司完成交易资金的预算准备划拨、资金管控、跟踪监控资金回笼情况等,具体职责:
(1) 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户的设立、管理、监督、销户等具体事宜;
(2) 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结算、资金管控等具体工作;
(3) 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会计处理等工作;
(4) 负责办理套保对应资金的申请或追加保证金申请;
(5) 参与对商品套期保值整体内控制度的评估和审核;
(6) 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3.2.3.5 风控组负责审核、监督、跟踪每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可直接向领导小组汇报风险控制工作,具体职责:
(1) 全面掌握套期保值运作情况;
(2) 监控套期保值业务和保证金流转是否在授权范围内按方案执行;
(3) 对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实施风险评价和效果评估;
(4) 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
(5) 参与各品种套期保值权限范围的业务决策及应急处理;
(6) 负责执行和监督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7) 拟定套期保值业务审计报告;
(8) 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业务授权
4.1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实行授权管理,授权包括交易授权、风控授权和交易资金调拨授权。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职责向管理小组及各工作小组授权,授权时须保证交易授权、风控授权和交易资金调拨授权相互独立,交易权必须与风控权、资金调拨权分离;本办法未明确的权限原则上由领导小组行使,领导小组可根据职责相关性、权限分离性原则授权具体小组行使。
4.2 授权书的内容
授权书可以通过小组职责分工、人员定岗、书面授权、获批的书面文件(如公司制度)等方式完成。
交易授权:应列明有权下达交易指令的部门和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名称和交易限额。
风险控制授权:应列明有权进行风险控制的人员、风险控制权利范围。
交易资金调拨授权:应列明有权进行资金调拨的人员名单和资金限额。
4.3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应依据交易方案在授权书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行为的发生,一经查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4 授权书的签发与变更
4.4.1 单独的书面授权书由领导小组授权签发,以制度文件明确的授权可不签发授权书。
4.4.2 授权书签发后,应及时通知被授权人及相关各方,应同时定期(不晚于一个月)送公司档案室和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被授权人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4.4.3 因各种原因造成授权人签约及授权权力的失效时,应立即通知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各方,并应送公司档案室和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原授权人自其签约及授权权力失效之日起,不再享有签发授权书的权力。
4.4.4 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发生变动时,应在变动发生后由授权人立即通知业务相关各方,并移送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力。
第五章 工作计划和业务方案
5.1 公司采购、销售业务部门、所属法人主体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将套期保值需求(年度预期使用原材料,销售产品情况等),上报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
5.1.1 工作计划原则上应包括拟保值操作的品种、数量、交易方向、拟使用的保证金数额等。
5.1.2 在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内,管理小组组织交易组、研究组、资金组、风控组依据现货供应计划,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并综合考虑交易风险、信用/保证金情况等因素,制定阶段工作计划。阶段套期保值计划由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5.1.3 在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执行过程中,管理小组每季度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年度和阶段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将调整后的计划报董事会或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5.1.4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制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期货期权交易最大持仓量不得超出同期现货交易总量的 120%;
(2) 期货期权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交易时间原则上做到匹配(符合法律、法
规、准则要求);
(3) 年度套期保值头寸总量原则上不得超出相应时期的现货总量;
(4) 套保策略禁止任何形式投机交易。
5.1.5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执行时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套期保值工作计划之日起12个月,不超过14个月。
5.2 根据经批准的套期保值工作计划和被授权的套保额度,管理小组结合公司生产和市场变化趋势,组织制订具体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操作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时报公司审计部备案,经批准后由管理小组组织实施。
5.2.1 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
(1) 套期保值品种、合约名称、套期关系;
(2) 平仓或交割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