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24:0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主要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71%,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7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包括投
资活动、筹资活动及运营资金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包括存货及长期资产的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理、生产管理、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管理、销售管理、燃料管理、生产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议事规则;公司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立,并形成制衡;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公司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依法保障股东权利。为着力打造“一流本部”,全力做好绿色氢基能源平台建设,构建“定位清晰、板块健全、职能完善、治理现代”的组织体系,设置职能部门20个、并取消本部业务中心,按照“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建设业务
共享服务平台,配备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针对不同业务领域行使决策、计划、执行、监督、评价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明晰权责界面,集约配置资源,以组织保障推动公司战略落地。
2.发展战略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秉承“奉献绿色能源、打造低碳生活”的愿景使命,明确了建成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的发展目标,确定了发展“新能源+”和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新能源+”赛道,以吉林省为核心,其他优势区域为重点,实施“1+N”发展策略;绿色氢基能源赛道,按照“三三三”开展产业布局、实施“三步走”构筑技术护城河,逐步建成世界一流的绿色氢基能源平台。报告期内,吉电股份完成新增产能 101.99 万千瓦。截至 2024 年底,吉电股份装机容量1444.11 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占比 77.15%。
3.人力资源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健全了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包括:《员工管理规定》《组织机构及定岗、定编、定责管理规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本部员工绩效考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离退休工作管理规定》《专业骨干人才库管理办法》
等,明确了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报告期内,选拔基层单位 7 名、本部3 名优秀年轻干部交叉挂职;引进高素质紧缺人才 5 人,聘用氢能、合成氨、甲醇领域高端人才 3 人,引进化工、电气、工程管理等专业人才 136 人,同时,强化自主培养形成体系性专业能力,组建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专家委员会,5 名专家涵盖规划、工艺、设计、系统、工程专业,目前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专业队伍储备超 200 人。实施管培生“墩苗”培养计划,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基层培养历练。
4.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底线红线,抓实安全生产与能源保供工作。将能源保供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上级单位工作部署,紧盯人力保障、机组状态、煤炭供应三大关键环节,全力以赴保发电、保供热、保民生。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公司范围内未发生人身、设备、环保、交通等安全事故。积极践行央企担当,跟随项目发展足迹续写暖心篇章,先后与 18 家学校、1000 余名贫困学生形成帮扶,捐建爱心书屋 3 所,此外通过电力知识科普、老人生活关爱、社区环境治理、荒地绿化植树等形式奉献社会,累计开展志愿活动二十余次,志愿服务时长约 500 小时。万得资讯发布最新 ESG 评级结果,公司凭借卓越的 ESG 表现再
次实现跃级提升,综合得分 8.12 分,获评“AA”级,位列全国电力行业第二,达电力行业最高评级。已获上海报业集团
2024 先锋 60、国新杯·ESG 金牛奖碳中和二十强两项 ESG 相
关奖项,公司 ESG 治理获得广泛认可。
5.企业文化
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培树公司特色文化。积极主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公司以“奉献绿色能源,打造低碳生活”作为企业使命,培育“绿色发展、服务公众、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企业价值理念,逐渐形成了员工认同、独具公司特质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报告期内,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方案》,明确五方面重点内容和 15 项重点行动项。启动品牌建设,印发实施《品牌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形成产业、产品、项目品牌命名方案初稿。
6.资金活动
(1)筹资活动管理
遵循筹措合法、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经济、结构合理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债务融资实施细则》《债券融资管理办法》《股权融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对筹资规划、筹资方式选择、筹资审批权限、筹措资金的合理使用等进行了规定。通过对债务融资、债券融资、权益融资等筹集资金活动进行有效控制,降低了筹资成
本和筹资风险。公司本期对前期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发行吉林省首单“两新”中期票据,发行金额 5 亿元。完成新一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42.52 亿元,是2024 年上市的资本市场竞价发行融资规模最大的再融资项目。
(2)投资活动管理
公司的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规定》《参股管理办法》《股权管理规定》《境内股权投资管理规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及重大资本运作决策事项风险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就投资方向与范围、决策权限、管理程序、风险管理等做出了规定,形成从决策到实施再到后评价的闭环管理,投资过程中充分、系统的分析政策、法律、市场、资金及合作伙伴等风险因素边界变动对投资效益和进度的影响,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反复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实施,为控制投资风险、保证预期投资收益提供了保证。通过《境内新能源项目投资合规专项指引》,指导公司境内新能源项目投资合法合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为防范法律合规风险建立了有效机制。
(3)营运资金管理
为加强营运资金风险管控,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规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就货币资金管理岗位分工、管理内容、控制方式、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及资金的合理使用等做出了规定。公司强化资金预算管理、保证资金整体平衡。以资金集中管理为平台,加强资金过程管理与控制,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资金集中管理,确保了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为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支持。同时公司制定了《资金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工作,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了较为完善内部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7.资产管理
为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能,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财产保险实施细则》《物资管理规定》《物资仓储管理实施办法》《物资储备定(限)额实施办法》《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闲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各类资产的取得、验收、仓储、盘点、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规定,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职务进行了分离,使资产管理全过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证资产安全。
8.销售业务
为规范销售行为,实现销售目标,公司制定了《市场营销管理规定》《电力交易管理办法》《热力市场价格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对电热市场营销、电热价格测算、销售款回收等做出了规定。公司坚持以电量和热量为生命线,开展全员营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取政策争取、电量指标开发、推动外送电价上调、优化电量结构、组织省间现货、开展绿电绿证、启动热价调增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全员营销。完成吉林区域营销集中管理“113”体系建设,发挥区域统筹作用,有效提升区域市场化竞争力。同时,根据绿电交易政策,统筹分析制定《公司 2024 年绿电、绿证销售工作方案》,全力开发市场需求,强化绿电、绿证申领及销售,实现新能源绿色环境溢价。
9.工程项目
为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安全、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公司制定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设计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工程建设“三同时”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对管理职责、项目立项、招标、设计、建设、验收、结算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狠抓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大控制不放松,使工程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文明施工、智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