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0:46:04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2024 年上市公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司(含 A、B 股)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 已完结(天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 健需在 5%的
华仪电气、 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范围内与华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年3月6日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仪电气承担
天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连带责任,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天健已按期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履行判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伍贤春,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琦,201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燕华,200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合计费用为 9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
95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对其从事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95 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95 万元,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