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0:11:59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65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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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00Z0657 号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董事会
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正帆科技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正帆科技申请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所
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是正帆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正帆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正帆科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正帆科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00Z0657 号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辉达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丽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陆俊
202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1588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23.544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6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656.95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9,584.65 万元(不含增值税)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91,072.2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00Z003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16,028.04 万元,其中包括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3.00 万元,2021 年
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706.51 万元,202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651.27 万元,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347.2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5,044.25 万元。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6,631.98 万元:2020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万元,2021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万元,2022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3,786.69 万元,2023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6,845.29 万元(其中利息 1,793.69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净额 3,134.26 万元。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项目结项转出金额 5,470.43 万元和利息 1,113.34 万元用于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合肥高纯氢气项目”和“潍坊高纯大
宗项目”,2024 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项目结项转出金额 4,735.53 万元和利息 227.23 万
元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已经注销。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9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特定对象非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437,85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345.2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954.72 万元,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印花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含
税)净额为 17,872.51 万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00Z006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18,959.90 万元,其中包括 202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61.15 万元,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740.68 万元,2024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158.07 万元。累计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972.51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4,972.51 万元。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净额 195.63 万元,利息收入 42.16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进行变更,增加募集资金项
目投入 6,583.77 万元,2024 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项目结项转出金额 364.06 万元和利息
42.16 万元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已经
注销。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20 年 8 月,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包括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莘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 年 8 月,合肥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
国泰君安、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 年 2 月,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部、
国泰君安、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