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9:39:46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张宏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定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还有一位原审计委员会委员
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申请辞去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董事徐义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委员专业配置方面的要求,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会所变更、聘任财务总监等情况,所有委员全部出席并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表示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经营较为规范,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刘明阳先生的相关履历材料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明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定启动变更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选聘文件的议案》。
(三)第三次会议
按照《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以
及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材料。我们认为(1)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定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3)公司应加强项目管理,对各关键节点实施严密监控,以有效预防潜在风险。(4)公司应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5)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加大收入、成本、研发费用复核力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6)公司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与所有股东共同努力,以维护和增强公司价值,实现与股东的共赢。
(四)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3、《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8、《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2、《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第六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七)第七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评估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提出聘任建议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相关规定,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工作的最长年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符合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公开选聘结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用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资质条件、独立性、审计费用等内容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获得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积极履行职责,在天职国际进场前,审阅了天职国际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天职国际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加强项目管控、加大收入及成本复核力度等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为 2023 年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委员会认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的执业能力,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审阅了审计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重大错误或遗漏,报告期内无重大异常事项。
(四)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并督促公司完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推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并认真审阅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运行,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及公司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了解相关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工作的紧密配合,对于审计提出的相关建议及重要事项,督促公司落实及改进,通过审计,推动公司持续改善。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年度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和内控自评等工作有效进行,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以《公司法》修订要求为核心指引,全面强化职责履行,推动审计监督工作迈向新高度。全年工作计划将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聚焦财务信息质量,严格监督年报及季报编制流程,确保会计准则执行的一致性与重大事项披露的及时性;二是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持续关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新兴业务领域的合规风险;三是提升履职专业性,认真学习新《公司法》审计条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案例,优化议案审议机制,维护审计监督权威性,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