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大业股份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5:00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2024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 次。4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
纪律处分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磊: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 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飞: 201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199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从 200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2013 年 6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
业。从 2017 年开始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近三年平均复核 7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磊、刘晓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含税),合
计人民币 95 万元(含税),系按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兴华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中兴华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中兴华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公司审计要求。鉴于中兴华所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