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4:0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概述
(一)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3 名股东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二)监事会工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均出席历次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营层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经营管理职责。
二、监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议案 审议
号 情况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
1 2024-04-15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通过
会议 2.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6.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2 2024-04-28 会议 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通过
7.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进一步调整 2020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施工设备清
单的议案
10.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3 2024-05-20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通过
3.关于 2024 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
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4 2024-06-24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1.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通过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
5 2024-08-28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过
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6 2024-10-30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通过
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2024-12-23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通过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及核查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查会议材料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以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董事会 9 次,列席股东(大)会 5 次,
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及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
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4 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调整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施工设备清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名称、主
要实施内容、投资金额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了调整清单使用范围,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2024 年度关联担保预计、
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现行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