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2:30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394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394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华塑控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塑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华塑控股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或有事项”
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塑控股因被沈云起诉要求偿还借款本金 7,000 万及
利息约 8,169 万元(暂计算至起诉前),共计约 15,169 万元,被法院裁定冻结持有的 8
家公司股权。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故未就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该诉讼事项的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电子产品收入确认
(1) 关键审计事项
华塑控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103,239.59 万元,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子产品-液晶显
示屏及整机的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营业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02,480.22 万元,占华塑控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的 99.26%。华塑控股对于液晶显示屏及整机的生产销售收入确认是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具体方法:内销业务,在产品发送至指定仓储部门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外销业务,装船并取得船提单或报关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华塑控股营业收入确认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6 和附注六、38 所述。由于电子产品收入的确认对华塑控股本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营业收入是华塑控股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电子产品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 通过检查销售合同,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电子产品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恰当,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运用;
③ 执行营业收入细节测试,检查主要客户合同,出库单、发票、运单、装船单、签收单(或报关单)、回款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④ 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应收账款余额进行独立函证,并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收回情况,评价交易的真实性;
⑤ 对境外销售收入,检查电子口岸系统,结合装船单逐笔核对报关单、公司收入确认的情况;检查收款金额、收款时间与销售收入确定时点的匹配情况及币种情况是否异常;检查当期应收出口退税情况和实际收到的退税银行流水是否异常,并与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核对;
⑥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2、存货及其跌价准备
(1) 关键审计事项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塑控股存货账面余额为 19,421.80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
额为 1,105.95 万元,账面价值为 18,315.85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取决于管理层对存货的售价、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的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华塑控股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价值,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华塑控股存货相关的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1 和附注六、7 所述。由于该项目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对存货及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 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及产品有效期等,评价存货是否由公司控制,是否有毁损报废货库龄很长的存货;
③ 取得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并测算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④ 对公司管理层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进行复核,评价管理层用于评估存货价值的原始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所采用的模型是否合理、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存货跌价金额是否计提准确。
五、其他信息
华塑控股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塑控股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塑控股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塑控股、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塑控股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
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塑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塑控股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塑控股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晓波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浪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12月31日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附注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