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6 02:44:22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及时提示相关方解决相关问题,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