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6 00:03:36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沈鸿烈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任职经历,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独立性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及其亲属在过去12 个月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独立性,独立公正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的要求。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