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22:07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5]25002000015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1-5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2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财务报表附注...... 11-101
审 计 报 告
司农审字[2025]25002000015 号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名雕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名雕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提供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和“附注五、37”所述,名雕股份收入主要来自于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收入。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收入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名雕股份的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此我们将提供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提供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了解了项目管理流程,评价和测试了名雕股份与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业务相关的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及合同履约进度计算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2)我们选取了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合同样本,核对合同总收入,复核关键合同条款,同时,抽样检查了当期的合同结算资料,验证合同收入;
(3)我们抽样检查了相关资料验证已发生的合同成本;
(4)我们对合同成本执行了截止性测试程序,以确认合同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5)我们评价了管理层在确定预计合同总成本时所采用的判断和估计以及投入法确认的合同收入,我们根据已发生成本和预计合同总成本重新计算履约进度;
(6)我们对重大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项目的合同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执行了分析性复核程序;
(7)我们选取了部分住宅装饰设计及施工项目,对合同金额、工程形象进度及收款情况向客户执行函证程序。
四、其他信息
名雕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名雕股份2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名雕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名雕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名雕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
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名雕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名雕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名雕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99年8月24日经深圳市建设局[深建复[1999]590号]文批准,由蓝继晓和郑文琛共同发起设立,并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4403011037040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11月10日,公司由深圳市名雕家居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公司现持有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52286075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蓝继晓,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8号HALO广场(笋岗3号仓库整栋)3层15-16室。2、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8号HALO广场(笋岗3号仓库整栋)3层15-16室。
3、公司总部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 1 栋 2 层 36-40 号。
4、公司主要经营活动
企业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以住宅装饰业务为主业,为客户提供集原创设计、工程施工、辅材配送、木制品定制生产、主材及配饰选购、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家居综合服务。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0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 万人民币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单项金额占该科目余额 10%并且占资
产总额 0.5%以上
子公司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
15%以上
重要的承诺事项 单项承诺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 0.5%以
上
收到/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 万人民币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