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兴业证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7:21:5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潘越)
本人潘越,作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在会计领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会计领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任职所必需的条件。经自查,本人持续满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潘越,女,管理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文科期刊中心主任,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财务管理分会专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经济问题》《金融学季刊》副主编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3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应出席股
东大会会议 3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3 次,出席董事会
会议 10 次。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及时获得会议资料,认真阅读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审议相关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 实际 以通讯 以现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投票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席次 出席 方式出 方式出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 情况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
对全部议
潘越 10 10 9 1 0 0 否 案均投同 3 3
意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2024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实际出席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
的态度,对需要表决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沟通,组织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年报审计
计划并提出建议,建议内容涵盖数智化投入、子公司管理等。本人还持续关注公
司审计部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每次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前均及时阅读会议材料,了解具
体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并积极关注会后公司的公告披露情况,了解公司舆情,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本人还参加公司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畅通与投资者沟通渠道,主动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多种形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审阅公司经营管理层报送的合规审计等内控工作报告,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指标,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研究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计划、公司内审机构年度审计计划等并提出建议,参加分公司调研了解公司区域业务开展情况,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审计工作开展等情况,跟进公司重大决策执行进展,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舆情动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得到了公司各方人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能够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材料,与公司各方人员沟通交流顺畅,能够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的状况。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五)其他工作
2024 年 7 月、12 月,本人分别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证券公司内部
审计指引解读网络直播课培训、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福建辖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等,加深了对监管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将《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次
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能够有效促进经营管理活动高效有序开展,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情况良好,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同意提名董希淼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首席财务官许清春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蔡军政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本人认为董希淼先生、许清春先生、蔡军政先生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及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姚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为姚辉先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履职,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符合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考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考评方案科学合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内容、方法、流程符合规定,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合理,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考评事项。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履职,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主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是否受到损害,认真审议各项重大事项,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尽责履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遵守职业操守,充分利用个人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潘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董希淼)
本人董希淼,作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忠实勤勉履职,能够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4
年 2 月 22 日起在公司任职,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