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6:28:4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
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职权,列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
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切
实维护了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
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13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议案 32 项,会议召
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暨关联
1 2024 年 1 月 15 日
第六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2 2024 年 2 月 5 日
第七次会议 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3 2024 年 2 月 23 日
第八次会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4 2024 年 3 月 13 日
第九次会议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1、《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作为对江苏安德福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
5 2024 年 3 月 20 日
第十次会议 案》;
3、《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作价出资后被动形
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8、《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第四届监事会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6 2024 年 4 月 25 日
第十一次会议 10、《关于 2024 年度为联营企业下属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确定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
案》;
12、《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 2024 年度向下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收购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7 2024 年 6 月 5 日
第十二次会议 70.1441%股权的议案》。
1、《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8 2024 年 7 月 12 日 2、《关于安德福能源发展向公司期租船舶暨关
第十三次会议
联交易的议案》。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
9 2024 年 8 月 19 日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第十四次会议
项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
10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11 2024 年 11 月 1 日 1、《关于向联营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
12 2024 年 11 月 13 日
第十七次会议 证担保的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3 2024 年 12 月 13 日 2、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3、审议《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 内,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依法运作情况、定期报告、财务情况、关联交易、股 权投资、募集资金、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外担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内部控制及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 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 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决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审计报告无异议。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通过审议募集资金使用报告,核查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