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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俞寿云)

公告时间:2025-04-24 21:04:37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俞寿云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俞寿云,男,1978年11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副院长、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化科技独立董事。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召开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俞寿云 10 10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2024年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2024年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天。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主要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本人认真审阅历次会议材料,通过各种途径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定期或不定期与管理层沟通:本人通过现场座谈、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监事等保持密切联系,不时提出问题,要求公司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并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
3、参加公司实地调研活动:2024年4月,本人走访了公司位于上海的子公司,了解公司在经营、财务等多方面的经营工作情况,并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2023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2024年5月,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10月,本人与公司高管等交流了解公司新能源等项目的进展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2024年12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该议案经2024年6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5月22日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04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4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
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2024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投资者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或投资者接待日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提交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通过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总结和展望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有效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
俞寿云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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