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国信证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03:5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 202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沃特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政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玉龙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
5、现场检查次数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2 月 27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司
介绍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
份限售及减持、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要求及违规案例分析。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特定投资人股东承诺,自沃特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 是 不适用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本次认购
的沃特股份股票,也不由沃特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4 年 1 月 4 日,国信证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其保荐的公司 因辽宁垠艺生物保荐过程中未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充分关注并督促发行人整改规
范推广费用内部控制缺失的情
形、对发行人经销收入相关事项
核查不到位,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出具的监管函;2、2024 年 4
月 18 日,国信证券因奥普特科
技持续督导期间未及时督促奥
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
披露程序等事项收到广东证监
局出具的警示函;3、2024 年 5
月 7 日,国信证券作为利尔达保
荐机构,因利尔达上市当年即亏
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
净利润标准,收到浙江证监局出
具的警示函,并因该事项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收到北交所出具的
警示函;4、2024 年 10 月 12 日,
国信证券因埃夫特发行注册环
节未核查持股平台中员工持股
数量等问题收到深圳证监局责
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针对以上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