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国信证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4 21:03:5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沃特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30,03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9.6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852,395.6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3Y0004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1,542.05 万元,其
中: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274.56 万元,其中用于实施“年产 4.5 万吨特种
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投入 6,589.74 万元,用于实施“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3,684.8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7,566.65 万元(含累
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闲置募集 暂时补充 利息收入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募投项目累 资金进行 流动资金 (含理财 活期存
计投入资金 现金管理 的募集资 收益) 款余额
的余额 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797747 21,909.31 - - 205.93 0.01
公司深圳市分行 8769
闲置募集 暂时补充 利息收入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募投项目累 资金进行 流动资金 (含理财 活期存
计投入资金 现金管理 的募集资 收益) 款余额
的余额 金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04060401
股份有限公司九龙 20010023 7,732.75 - - 70.75 238.00
坡支行 4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0399 1,899.99 7,000.00 20,000.00 28.64 328.64
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6910000
合计 31,542.05 7,000.00 20,000.00 305.32 566.6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对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含计划投入
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7977478769 59,200.00 0.01 活期存款
公司深圳市分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九龙 0406040120010023403 - 238.00 活期存款
坡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03996910000 - 328.64 活期存款
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274.5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中喜专审 2023Z00944 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 3,224.11 万元。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5 年 8 月 25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305.32 万
元,已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 7,000 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7,000.00 万元用于现
金管理,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进度为 53.66%。受宏观经
济环境、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基于维护股东利益的考虑,公司审慎地对募投项目实施投入,导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慢。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督促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024 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认为,沃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沃特新材料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