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16:4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076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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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1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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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审字[2025]518Z0768 号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和胜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和胜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518Z0768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泽涵(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诗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颖
2025 年 04 月 24 日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能够涵盖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能够保证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本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会计控制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研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环保、资产及资金管理、财务报告、法务合规、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业务、资金活动、关联交易等。
(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为了保证“三会”的有效运作,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职责,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协调运转的运行机制。
(1)股东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自本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制度。本公司股东均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构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董事和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现有董事七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人数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赋予了独立董事若干特殊职权并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进一步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允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由董事会确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3)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内部监督权,负责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现设监事三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人数、职工监事比例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经营管理层:经营管理层负责执行和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协助总经理工作,在其分管业务和工作中对总经理负责。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较为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和程序,对股权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固定资产购置,根据额度由总经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决策,公司没有偏离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2、日常管理方面
本公司在行政等基础管理方面已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纪律方面制定了《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制度,相关机构和业务人员根据事前分工的授权范围内权属合同,严格履行合同审批程序,上述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