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俞健翔)
公告时间:2025-04-24 18:37:12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俞健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俞健翔先生,男,199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6年10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日常工作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报告期内股东 出席股东大会
事姓名 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俞健翔 8 1 2 0 0 4 1
(二)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换届后,本人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独立董事期间,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3次,亲自参加会议4次。换届后,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
己的意见,以上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介绍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关于设立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全子公司,投资总额拟定为2万美元。本人认为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洪春先生、刘曰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章日江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会前,本人对本次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恪尽职守地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参观调研等机会,了解了公司生产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通过现场结合线上会议、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就公司规范运作和制度建设方面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与完善,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衷心祝愿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向上发展。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认真负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好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述职人:俞健翔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