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4-23 22:45:45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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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与会委员均已知悉与
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 5 人,实际出席委员 5 人。
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石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披露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披露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4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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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认为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及市场状况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符合“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预测及编制原则。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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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充
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我们认真审阅了《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其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结果、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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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