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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0:02:16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李宁川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 2024 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就 2024 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形成了《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骆铭民先生、钱辉先生、沈建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1,014,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8,262.28 元(含税),不
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44,405,82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5,420,399 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如《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完成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1,014,571 股变更为 155,420,39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11,014,571 元变更为 155,420,399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关于董事2025 年度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规定综合评定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9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规定综合评定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其中委员李宁川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兼
董事李宁川先生、陈宇先生、倪斌先生、李岩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分期建设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实施面积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分为两期项
目建设,并调整实施面积及内部投资结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分期建设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实施面积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核并签署授信事宜中形成的合同文件。申请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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