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19:05:22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
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已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刊登发布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对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7 日(周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本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 199 号华源创新中
心 20 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10.00 《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11.00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00 《关于制定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议案》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章军先生(已离任)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00 至议案 3.00、议案 5.00 至议案 10.00、议案 13.00、议案 14.00 为普通决议事项,
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议案 4.00、 议案 11.00、议案 1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其中,以上述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
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或留存。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4 月 18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 199 号华源创新中心 20 幢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299
联 系 人:邵娜、杨彩云
联系电话:0512-86872787
联系传真:0512-8687299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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