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贡勇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2 19:27:4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贡勇)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贡勇,男,1972 年 11 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
高级审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信永中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金融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审计硕士合作导师和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外聘财务会计专家,华林证券和中泰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证券发行内核委员。曾任潍柴动力、孚日
股份和宁波轿辰汽车等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东方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东方电子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 2024 年任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东方电子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具有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
诚信负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3 3 0 0
股东大会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以高度负责和严谨的态度,认真审议了会议相关议案, 主动获取并深入研究了作出判断所需的各项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可能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出席的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对
公司 2023 年年报,内控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2024 年一季报等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和审议,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年度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在岗位工作考评系统中涉及的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出席的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2024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对
2024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审查,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交流和讨论,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密切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报告的及时、准确、客观和公正。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董监高等关键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信息,并进行了深入的检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实地查看生产现场,了解公司其他情况,
并听取有关人员工作汇报。2024 年 1-6 月,本人任期内现场工作天数累计 10 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生产经营管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了解监管动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深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2024 年重点关注事项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 告内容全面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任的会计审计机构亦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亦及时依法披露。
2、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式进行前置研究并认可,关联交易预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有关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在此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王贡勇
202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