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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11:4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科大讯飞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会,且监事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公司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发生;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过程,对公司内部控制、公司风险控制、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9 日,以现场与“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预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关于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
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补选曹迎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 年 5 月 16 日,以北京现场和合肥现场连线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了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
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
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
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召开专门会议了解公司治理及公司内控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5、检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名单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经核查,相关激励对象满足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整,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与外部审计力量保持有效沟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重大交易事项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公司规范财务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监督职责,促进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发挥监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加强自律,忠实履职,切实承担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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