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青达环保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威-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1 17:01:37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威-离任)
作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段威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民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学博士后。
自 2005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 6 日,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2021 年 1 月 7 日至今,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微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宏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道
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 本年度应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参加董事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段威 9 9 9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
的情形。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
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外,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亲自参加了会议,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有效监督了公
司相关决策内容和程序方面的合规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利。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
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
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地执行了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关于公司经营状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能够及时的就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回复。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有利于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动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披
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进行了监督与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格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
本人对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历和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公司参照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7 月 19 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
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威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