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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大庆

公告时间:2025-04-18 22:02:09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大庆)
本人毛大庆,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毛大庆,1969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博士后学位。中国科协八届、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促创委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工作顾问、北京新闻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常委、北京市东城区工商联参政议政智库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发展研究院首批专家智库专家顾问、北京市昌平区工商联常委、盘古智库学术委员副主任、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曾任职于新加坡雅诗阁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新加坡凯德置地中国控股集团北京地区常务副总经理、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北京万科总经理、万科北京区域首席执行官兼任北京公司董事长。现任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优享创智(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享际)创始人、董事长、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董事会现场参
会 18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 4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选举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方案执行情况、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期权事项进行了必要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
了议案相关内容,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与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进展情况,随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了监督。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及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内审部以及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24 年度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无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2024 年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公司取消续聘议案及后续聘用、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聘任
王添嫄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薪酬的议案》。公司薪酬发放的标准和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期权事项进行审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毛大庆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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