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8:14:10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 2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 1 人。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智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10 亿元,同比增长 12.19% ,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59 亿元,同比下降 75.15% ,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 亿元,同比增长 46.59%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结合目前国内市场需求、大宗原材料价格、国际物流成本、供应链订单、人
民币汇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预计 2025 年营业收入 17.96 亿元,比 2024 年
增长 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865.28 万元,比 2024 年增长 5% 。费用、成本维持在稳定当前业务增长的合理范围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
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结合公司盈利水平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21,977,795.24 元。董事会提议: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266,327,839 股,扣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550,096 股后的股份数量为 263,777,74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263,777,743.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65.91%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0,416,175.38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84,193,918.38 元,合计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78.75% 。公司 2024 年度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的议案》
公司将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资金及融资成本情况相互调剂使用,授信有效期限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前。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9、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与境内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我们同意公司在一定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开招标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该业务团队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质量的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5-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5-2026 年度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根据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 2025-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子公司立霸贸易(无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子公司无锡立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 2025-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上述第 1-2、4-6、8、10、14 共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