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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中无人机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7:49:03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16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 年 4 月 25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297 中无人机 2025/4/1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告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成都颐同人”),在 2025 年 4 月 15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
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
成都颐同人提交的《关于提请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成都颐同人提议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颐同人持有公司约 3.77%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
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经一路 39 号成都成飞会议服务有限公司(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8 √
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9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
8
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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