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茁)
公告时间:2025-04-14 18:22:51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茁,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茁,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历任中国纺织报社编辑部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服饰杂志社总编辑、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专职副会长。现任江西服装学院服装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服装协会产业经济研究所非专职副所长、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按照规定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8 次,现场出席董事会 2 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或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参会期间,本人认真讨论审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财经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出席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会议 3 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出席财经委员会会议 1 次,具体情
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2024.04.28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1、《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和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1、《关于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4.08.14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审议通过
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1、《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4.11.20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审议通过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2024.04.25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价报告》 审议通过
第三次会议 5、《关于 2023 年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3 年
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
职报告》
8、《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8.08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审议通过
会第四次会议 其摘要的议案》
2024.10.26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
会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2024.12.20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年报审计计划及审计重点》 审议通过
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2024.04.07 第六届董事会财经委员 2、《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 审议通过
会第二次会议 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委托理财的
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积极协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财务管理情况及重大审计事项开展深入研讨与专业交流。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审计工作质量等履职方式,全面掌握公司财务运营状况,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同时,基于专业判断,为董事会决策及管理层经营提供专业建议,有效提升了公司决策科学性与运营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履职期间,本人重点聚焦财务报告质量管控、内控体系优化及核心业务发展等关键领域,与审计机构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多维度、深层次的专业交流,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经营风险,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提供专业支持,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效能与经营质量的持续提升,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听取专项汇报、实地调研、参与公司战略研讨会等方式,与董事会、管理层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交换意见,本人及时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
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组织本人参加监管机构各项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重点关注和学习了新修订的独立董事相关监管规定,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为提升履职专业水平,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动态,系统学习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深入理解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积累,不断提升对公司治理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认知深度,持续完善履职能力建设。
2、为持续提升履职专业能力,本人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导向,系统研读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监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深入把握公司治理机制与内部控制体系的运作要点。通过理论研习与履职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对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理解,系统提升专业判断能力与风险识别水平,持续推进履职能力体系建设,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3、本人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管控工作,严格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督导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是基于公司业务拓展及实际运营情况的变化所做出的合理决策。经审慎核查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交易背景,我们认为此次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额度依然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各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对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此次调整有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开展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保障公司在关联交易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