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迅生物: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7 20:02:27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128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8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1281 号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迅生物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博迅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迅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博迅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5]0011001281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迅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博迅生物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博迅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博迅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国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文静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3]1585 号文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7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75 元。截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3,12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949,562.50 元,募集资金净额 64,175,437.50 元。
截止 2023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23]00047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向社会公众超额配售普通
股(A 股)11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 9.75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968,750.00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
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291,900.00 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833,100.00 股。截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止,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8,122,72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0,919.4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611,805.60 元。
截止 2023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23] 00056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81,247,725.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9,460,481.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1,787,243.10 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1,458,400.45 元。2023 年 8
月 1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1.936.340.19 元,其中: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86,205.33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522,060.2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073,985.4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3 年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8 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以下简称“佘山支行”)的上属机构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松江支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名义签署。协议签署方与开户行不一致的原因在于:开户业务由佘山支行经办,协议签署权限归属松江支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74,937,243.10 注 1
减:发行费用 3,149,999.96
减: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含置换) 31,458,400.45
加: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937,142.71
减:购买转让大额存单支付的利息 192,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41,073,985.40
减:购买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尚未赎回金额 2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21,073,985.40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之间差异金额 315.00 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
行费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50131000957360291 38,111,805.60 20,293,933.37 活期
公司佘山支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121938520110308 36,825,437.50 780,052.03 活期
松江支行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