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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龚小凤)

公告时间:2025-03-28 18:23:04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021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龚小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及高管变动、利润分配等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2 次。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
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 1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1.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结果、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3.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对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等议案。
4.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等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依靠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2024 年 1 月 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本人
认真审阅《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议案。
2.2024 年 1 月 2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上,本
人认真审议《关于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同意该议案。
3.2024 年 3 月 1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上,本
人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银行授信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等议案。
4.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上,本
人认真审阅《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议案。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2024 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2024 年度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4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4 年度未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本人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扎实,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有效。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计划,了解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关键领域;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持续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计划开展工作,本人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根据约定履行职责;在会计师完成审计报告后,本人认真审阅了报告内容,认为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2.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对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相关会计处理、年报编制和审计等提出专业建议和想法。
3.2024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北交所举办的两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8 天,通过深入调研考察安琪酵母(崇左)
有限公司,了解公司客户情况;利用现场及线上参加会议、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
通的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通过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线上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2024 年度,本人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会计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一是针对人员密集型的工段,提升人工效能,降低生产成本;二是关注行业发展方向,特别是头部企业的发展动态,紧跟行业趋势,争取实现绿色转型;三是运用经济订货批量模型和库存 ABC 分类法,加强存货管理。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和调查研究,运用自己的财经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小凤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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