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0:01:0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989,2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 7805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
减:发行费用 51,989,200.00
2、募集资金净额 454,490,0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5,791,218.18
募投项目建设使用资金 153,116,343.42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316,180.16
现金管理 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5,217,665.91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87,483,924.1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5000102446865 45,551,422.60 活期存款
分行福田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5899617240061 14,083,136.96 活期存款
分行福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09331910308 56,494,776.68 活期存款
分行莲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39236210301 46,960,676.14 活期存款
分行莲花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回 1001300000912030 24,393,911.77 活期存款
镇支行
合计 - 187,483,924.15 -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等六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
2020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 万元,用于在成都实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结项,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和 2023 年将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同时将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保证新的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在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5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未到期的
资金为 5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