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20:01:04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0765 号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公司”) 编制的《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科安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安达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科安达公司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科安达公司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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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3 月 26 日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8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989,2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4,4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 7805 号《验资报告》。
2、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
减:发行费用 51,989,200.00
2、募集资金净额 454,490,0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5,791,218.18
募投项目建设使用资金 153,116,343.42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316,180.16
现金管理 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5,217,665.91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87,483,924.1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4 年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15000102446865 45,551,422.60 活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15899617240061 14,083,136.96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 755909331910308 56,494,776.68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 755939236210301 46,960,676.14 活期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回镇支行 1001300000912030 24,393,911.77 活期
合计 - 187,483,924.15 -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益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六家银行以及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强化了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管程序。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
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莲花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
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
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用于在成都实施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回镇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结项,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和 2023 年将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四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同时将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