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新天然气-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30 16:03:36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一、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3,931,354.61 元,盈余公积
218,872,223.24 元,资本公积 1,705,207,747.62 元。
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获取新项目导致的融资利息支出增加、经营规模扩大后管理费用开支相应增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增加,以及重要境外子公司分红流向境内时间长,流程较为复杂尚未分回等原因,导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随着公司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内市场顺价的进一步调整,以及境内外通道的顺畅,母公司亏损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等 法 律 、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 公 司 拟 使 用 母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93,931,354.61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全部来源于公司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二、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盈余
公积减少至 124,940,868.63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补亏至 0 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努力兑现对投资者的年中分红承诺,积极落实相关资金通道,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三、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经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