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17:36:24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12,5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32,500 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星云检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近日签订了编号为 2025 年 SME 福马人授字 147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起到 2026 年 9 月 25
日止。公司为宁德星云检测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 年
SME 福马人最保字 147 号)。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6,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疏港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德星云检测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0% 800
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 200
合计 100% 1,000
主要财务状况:宁德星云检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末/2024 年度 202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71.97 12,587.38
负债总额 5,773.86 5,527.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802.91 2,164.73
流动负债总额 4,476.47 2,770.01
净资产 6,498.11 7,059.88
营业收入 4,010.88 1,795.18
利润总额 1,500.83 485.34
净利润 1,174.77 558.71
或有事项(担保、抵押、
无 无
诉讼与仲裁事项)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BB-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宁德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编号:2025 年 SME 福马人最保字 147 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被担保人: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额度协议》在授信额度内与被担保人发生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责任期间:本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4,703.36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11%,均系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5 年 SME 福马人授字 147 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 年 SME 福马人最保字 147 号)。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