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16:37:32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 绿康 公告编号:2025-099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6)。
现将具体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15:00 开始。
5、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 6 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 √
定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
案数:(10)
2.0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
2.02 交易对方 √
2.03 标的资产 √
2.04 定价原则、交易价格 √
2.05 支付方式 √
2.06 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2.07 债权债务处置 √
2.08 人员安置 √
2.09 标的资产的交割及违约责任 √
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
案
5.00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
议案
6.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8.00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
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
9.00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00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评估和备考审阅 √
报告的议案
11.00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 √
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12.00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
案
13.0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 √
案
14.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
的议案
15.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
情况的议案
16.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 √
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
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8.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
及更新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9.00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出协议之补充协议 √
(二)》的议案
1、议案 1 至 19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
其他股东委托表决。本次股东会应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相应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函信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 6 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截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6、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