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6 18:54:16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11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0,966,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5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5,705,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8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60,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60,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其中: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60,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1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680,760,412 99.9698% 102,626 0.0151% 103,000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5,054,718 96.0910% 102,626 1.9509% 103,000 1.9580%
决情况2
注:1.“比例”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下同。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680,706,112 99.9618% 152,826 0.0224% 107,100 0.01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5,000,418 95.0588% 152,826 2.9052% 107,100 2.0360%
决情况
秦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杨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5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