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4 20:52:38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7 人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165,000 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价格:3.312 元/股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 年 9 月 24 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汉得信息”)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3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七)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 268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八)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3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九)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 63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35,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3.36 元/股调整为 3.312元/股,同意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593,000 股。
(十一)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二)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二、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38 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6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不包括汉得信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拟授出权益数 草案公布日的
(万股) 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
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98.00 80.94% 3.45%
(268 人)
预留 800.00 19.06% 0.81%
合计 4,198.00 100.00% 4.26%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50%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50%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