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9-22 16:33:0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鹿山新材
股票代码:603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汪加胜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韩丽娜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28 号 1 栋 301 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28 号 1 栋 301 房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鹿山信息减持及“鹿山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7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汪加胜、韩丽娜、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鹿山新材 指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鹿山信息 指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 指 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
鹿山转债 指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汪加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111************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韩丽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2322************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693594920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7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28 号 1 栋 301 房
法定代表人:韩丽娜
成立日期:2009-09-01
经营期限:2009-09-0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韩丽娜 62.3040% 233.6399
唐小军 12.8509% 48.1909
樊华 2.9987% 11.245
赵文操 2.5702% 9.6384
聂华斌 2.5701% 9.638
王华亮 2.5701% 9.638
姜成 2.5701% 9.6378
曾繁超 2.5701% 9.6377
张阳阳 1.2851% 4.8191
黄猛 1.2851% 4.8191
王文海 1.2851% 4.819
胡志均 1.2851% 4.819
郭新民 0.8568% 3.213
胡庆华 0.8568% 3.213
李艳红 0.8568% 3.213
唐翠 0.8567% 3.2127
杜壮 0.4284% 1.606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两人为夫妻关系,韩丽娜女士为鹿山信息控股股东,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汪加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869,501 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88%;韩丽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274,762 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8%;鹿山信息持有公司股份1,865,850 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汪加胜 韩丽娜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鹿山信息减持及“鹿山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鹿山信息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根据减持计划,鹿山信息因资金需
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3
日~2025年11月1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1,042,6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104,262,29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 0.4 股。转增后,鹿山信息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2,334,464 股增加至 3,268,250
股,鹿山信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由不超过1,042,622 股调整为不超过 1,459,671股。
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期间,鹿山信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 1,402,400 股,目前减持计划还在进行中。
除以上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其他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择机增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4 年 11 月 15 日签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3,151,79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04,117,637 股的 41.45%。
本次权益变动后(即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5 年 9 月 19 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9,010,11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50,141,752 股的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