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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四川长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19 17:13:1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9 月 29 日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文件之一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法律见证机构和见证律师,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选本次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四、听取并审议议案
五、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需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进行发言
六、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宣布现场会议休会,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等
九、宣布会议结束
文件之二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如下须知:
一、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并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的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违反本会议须知、干扰会议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及拍照。
文件之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公司增加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数,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党组织设置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党组织设置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 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 规定,公司设立中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四川长 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四川长虹电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 器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
称公司纪委)。公司党委由 7 人组成,其中书记 纪委)。公司党委由 7 人组成,其中书记 1 人、
1 人、副书记 2 人。公司纪委由 5 人组成,其中 副书记 2 人。公司纪委由 7 人组成,其中书记 1
书记 1 人。公司党委、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 人,副书记 2 人。公司党委、纪委根据《中国共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5 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举产生,每届任
年,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 期 5 年,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1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9 月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9 日
文件之四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长虹”)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其资源状态,为进一步支持其良性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公司拟为广元长虹新增担保,其中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担保有效期 5 年,现将相关事宜向股东会汇报如下(本议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新增担保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被担保 截至本 担保额 是 是
担保方持 方最近 会议材 本次 度占上 担保 否 否
担保 被担 股比例(含 一期资 料披露 新增 市公司 预计 关 有
方 保方 直接和间 产负债 日担保 担保 最近一 有效 联 反
接) 率 余额 额度 期净资 期 担 担
产比例 保 保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
四川 广元
长虹 长虹
电器 电子 99.95% 98.62% 0 20 13.38% 5 年 否 否
股份 科技
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控股子公司
市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本公司、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

例 下简称“长虹创投”)分别持有广元长虹 99%、1%股权
法定代表人 杨胜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00MA6253UW8B
成立时间 2010 年 3 月 11 日
注册地 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王家营都市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6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元) 资产总额 410,839,816.65 583,973,234.75
* 负债总额 405,183,467.56 572,154,555.65
资产净额 5,656,349.09 11,818,679.10
营业收入 310,872,356.04 939,497,109.05
净利润 -6,210,168.63 -1,304,313.40
*此财务数据为广元长虹单体财务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保证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证人: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合作方;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金额:20亿元人民币;
(六)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七)保证期间:五(5)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
(八)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九)反担保情况: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广元长虹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良性经营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在对广元长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广元长虹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广元长虹99%股权,公司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持有广元长虹1%股权,公司穿透持有广元长虹99.95%股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无需长虹创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无需广元长虹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广元长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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