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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8 16:37:36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48071 债券简称:22 天山 0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2025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2 天山 01
债券代码:148071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债券兑付兑息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债券摘牌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
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凡在 2025 年 9 月 19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
金,2025 年 9 月 19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及本期债券本金。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将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自 2024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期间
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2 天山 01”,债券代码为“148071”。
3、发行人: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68%。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起息日:2022 年 9 月 22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22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兑付日:2025 年 9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4、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1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68%。每手“22 天山 01”面值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6.80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6.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44 元,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1.4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80 元,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6.80 元。
三、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最后交易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3、本息兑付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4、债券摘牌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9月22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
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本期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 8 楼
联系人:余杨
联系电话:021-68989191
邮政编码:200126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联系人:王树、陈雅楠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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