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7 18:57:27
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年9月19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64,550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5.12元/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亦无反馈记录。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8 月 26 日及 8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 8月 28日。
2、首次授予价格:15.12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2人。
5、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64,550股。
6、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限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权益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股)
何磊 首席运营官 132,275 14.78% 0.0331%
牛波 供应链中心负责人 132,275 14.78% 0.0331%
合计 264,550 29.56% 0.066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25%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25%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25%
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25%
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8、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层面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5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10%且(扣非)净利润>3,6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20%且(扣非)净利润>1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7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33%且(扣非)净利润>15,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第四个解除限售 2028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46%且(扣非)净利润>20,000 万元
注:1、上述“(扣非)净利润”指标以本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