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5 20:49:43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迪清因增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合计由 4.73%增加至 5.00%,持股比例触及 5%。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陈迪清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迪清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增持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触及 5%。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以及“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是指触及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如从4%升至 5%、从 6%降至 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陈迪清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受让范建震先生 2,766,512 股,增持比例为 0.27%,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 交易 交易价 交易数量 增持
质 交易方 交易方式 变动时间 方向 格(元/ (股) 比例
股)
无限售 陈迪清 大宗交易 2025 年 9 买入 17.67 2,766,512 0.27%
流通股 月 15 日
注:以上表格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48,082,549 股,其中36,061,912 股为董监高任职锁定限售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占公司总股本4.73%,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占比 4.7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迪清 48,082,549 4.73% 50,849,061 5.00%
注: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剔除回购股份后,信息披露人交易前持股比例为 4.73%,交易后持股比例为 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50,849,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触及 5%。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变动系因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任何主动减持行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原一致行动人之间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陈迪清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原一致行动人范建震先生持有的 5,056,877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增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因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4.73%增加至 5.00%,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