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5 20:49:43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名,分别为翁宝嘉女士、翁伟嘉先生、郑涛先生、陈琳武先生)。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翁伟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翁伟武先生、翁宝嘉女士、麦堪成先生
审计委员会:方钦雄先生、翁伟嘉先生、陈琳武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琳武先生、翁宝嘉女士、麦堪成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钦雄先生、郑涛先生、陈琳武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之提名建议,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翁宝嘉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翁宝嘉女士之提名建议,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郑涛先生、柯丽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翁宝嘉女士之提名建议,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黄咏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之提名建议,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蔡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翁宝
嘉女士、郑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李喜勉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引入投资者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发展要求。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而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自查、逐项核对,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翁伟
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翁伟
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翁伟
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翁伟
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