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金徽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5 16:09:36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3,509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3,509 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41,442.33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12.71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和 2025 年 9 月 15 日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江金租”)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两份,为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谢家沟浮选厂”)共提供担保金额为 13,509万元的保证合同。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公司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谢家沟浮选厂、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甘肃金徽西成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金徽股份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相
关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22722585279XD
成立时间 1996-12-29
注册地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邱张门村李家庄社
注册资本 36,3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计) 审计)
资产总额 90,629.17 62,201.1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6,558.97 27,533.14
资产净额 34,070.20 34,667.97
营业收入 - 1.67
净利润 -597.77 -1,837.7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谢家沟浮选厂提供担保并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和 2025 年
9 月 15 日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保证合同》两份,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合同一: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合同二: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3,509 万元
5、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江洛矿区整合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其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建设需求,为保障整合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0亿元,已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1,442.33 万元(含本次),以上担保总余额占公司 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2.71%,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