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9-11 17:00:3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锦富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伟 联系电话:021-23185902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翔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代表人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共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不适用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锦富技术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
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1号)。
1、结合募投项目“石墨烯散热膜项目”的实
际建设进度及市场需求情况,在保持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对石墨烯
散热膜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1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月延期至2027年5月;
2、2021年,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上海挚富高
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厦门市中智信
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
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2022年3月19日,公
项目 工作内容
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公告》,对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
三季度进行了更正,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根据相关监管认定,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在
该业务中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
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2025年6月27日,
公司收到证监会处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由于上述业务被认定为不应计入营业收入。
锦富技术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2021年第一
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5,293.88万元、11,132.06万元和17,234.83万
元,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20.02%、21.14%和20.74%,导致公司
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
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
假记载,因此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内容
如下:一、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
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二、对时任
董事长顾清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
罚款;三、对时任财务总监邓浩给予警告,
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四、对时任总经理方
永刚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五、
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委员
ZHANG WEI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
款。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5年8月1日审议
通过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保荐机构将持续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踪项目进展,督促公司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工
作;
项目 工作内容
2、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涉及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已对2021年度、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进行差错更正并及时缴纳罚款,保荐机构将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同时做好对财务人员、审计委员
会人员的专项培训,加强审计管理。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1、2025年4月15日
(2)培训日期
2、2025年7月9日
1、年度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规范运作、募
集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