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科技: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7:13:35
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于近日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二建”)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请求金额约 2,923.21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赛石园林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收到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等相关诉讼材料,因其与山西二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山西二建向山西省黎
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号:(2025) 晋 0426 民初 150 号。因管辖权异
议,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山西二建的起诉,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分 别 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 、 2025 年 3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有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赛石园林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前期赛石园林与山西二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管辖权异议,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山西二建的起诉。现山西二建根据其与赛石园林签署的《专业分包合同》的相关约定,重新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如下: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赛石园林向申请人支付剩余未付工程款 2,788.21万元及自2023年10月3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5 年 4 月 7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
135.00 万元,本息暂总计:2,923.21 万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美晨科技对被申请人赛石园林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3、请求依法裁决申请人山西二建对其承建的“黎城县县城人居环境综合提质景观工程 PPP 项目-黎明广场建筑工程”在 2,923.21 万元范围内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依法裁决二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截至目前,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上述仲裁申请。
三、其他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6 项(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约 1,950.0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08%。除此之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之日)至本公告
日,除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外,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中有 6 项案件(公司作为被告)取得新进展,涉案金额约 1,525.71 万元(其中 4 项已判决或调解,涉案
金额约 238.24 万元;2 项进入执行阶段,涉案金额约 1,287.47 万元)。除上述案
件取得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进展。涉案金额大于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1。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目前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不确定。公司会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公司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和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正当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8 日
附件 1:涉案金额大于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统计表
涉案金额单笔大于 1000 万的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作为原告
序 原告方 被告方 立案/获知 涉案金额 诉讼事项形 诉讼及进展情况 受理法院/
号 时间 (万元) 成原因 仲裁机构
被告未履行判决书义务,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
1 美晨科技 嘉祥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2025.1.9 1,203.51 建设工程施 标的金额为人民币 1,203.51 万元及利息,执行费 9.40 嘉 祥 县 人
工合同纠纷 万元由被告嘉祥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负担,目前公司 民法院
尚未收到执行通知。
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江西章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美晨科技支付工
2 美晨科技 江西章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 2024.6.25 1,432.22 建设工程施 程款 633.12 万元、支付工程款利息 136.57 万元以及 崇 义 县 人
司 工合同纠纷 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至还清款项止利息以 633.12 民法院
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合计 / / 2,635.73 / / /
涉案金额单笔大于 1000 万的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作为被告
序 原告方 被告方 立案/获知 涉案金额 诉讼事项形 诉讼及进展情况 受理法院/
号 时间 (万元) 成原因 仲裁机构
1 山西四方园林绿化 赛石园林、山东美晨 2025.9.5 1,003.46 建设工程施 已受理。 杭 州 仲 裁
工程有限公司 工合同纠纷 委员会
赛石园林、美晨科技、杭州 金融借款合 已收到执行通知,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 3,110.74 万 杭 州 市 中
2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赛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5.4.30 3,036.63 同纠纷 元及利息、执行费 9.85 万元。 级 人 民 法
院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 赛石园林、山东美晨 建设工程合 已受理。 杭 州 仲 裁
3 公司 2025.2.24 2,923.21 同纠纷 委员会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 赛石园林、山东美晨 建设工程合 一审审理中。 黎 城 县 人
4 公司 202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