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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9-07 15:31:58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人才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稳定和持续发展,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组织与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考核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证券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度可解除限售额度根据公司及个人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南方机床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南方机床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南方机床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南方机床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南方机床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南方机床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在解除限售期内,如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如达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则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取决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的考核结果。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
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当期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程序
(一)公司采取分类考核的方式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一次;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制度,组织开展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并视情况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提出调整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报告及相关调整建议进行审核确认。
七、考核结果应用及管理
(一)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执行机构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各被考核对象;
(三)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自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考核执行机构对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该答复即为最终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相关当事人签字确认。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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