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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3 17:12:09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0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56,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6,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 号),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凌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26,595 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92,906,37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5,130,66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775,71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限售数量总计 5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0%;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上述股东在原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 4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2,906,37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92,906,379 股增加至
130,068,93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 2024 年12 月实施完毕,并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的所有股份 751,93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0,068,930 股变更为 129,317,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投资”)、实际控制人胡云林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高凌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高凌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高凌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除遵守前述规定外,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高凌投资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高凌投资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高凌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高凌投资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高凌投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高凌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高凌投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高凌投资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高凌投资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高凌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高凌信息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长城证券对高凌信息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0%,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高凌投资 56,000,000 43.30% 56,000,000 0
合计 56,000,000 43.30% 56,000,000 0
注:高凌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56,431,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3.64% ,其中首发限售股56,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1,626 股。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56,000,000 42
合计 56,000,0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6,000,000 -56,000,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317,000 56,000,000 129,317,000
股份合计 129,317,000 0 129,317,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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