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21:28:51
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9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杰创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9.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97.34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1,154.8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60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募集资金60,000.00 万元,本次超募资金为 31,154.85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投资金总额 100,097.34
减:券商坐扣承销费(不含增值税)(注 1) 6,988.02
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 93,109.32
减: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382.33
减:以前年度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 1,572.13
募集资金实际净额 91,154.85
减: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金额 4,525.60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3,629.82
减: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18,600.00
减:以前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28,500.00
加:以前年度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505.95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296.7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702.08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2,286.60
减:本报告期用闲置募集资金新增现金管理金额 -24,300.00
减:本报告期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9,300.00
加:本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84.48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68.88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68.84
注 1: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 100,097.34 万元中,坐扣承销费
用 6,988.02 万元。余额人民币 93,109.32 万元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
行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并严格按照规定逐级审批。
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
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公
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
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82****04 825.03 正常使用
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 44****20 2.06 正常使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12****08 1,274.08 正常使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香雪支行 72****36 / 补充营运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注销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80****75 13.14 正常使用
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5****73 0.63 正常使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香雪支行 71****90 561.76 正常使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44****77 92.12 正常使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海月 95****87 0.02 正常使用
路支行
合计 - 2,768.84 正常使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保
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5 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开发区支行(注 2)、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
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4 年 12 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杰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5 年 6 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海月路支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香雪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人民币 4,525.60 万元,置
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382.3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00014 号)。
(三)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的情况下,公司将不超过 9,300.00 万元闲置超募集资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