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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购物:三江购物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公告时间:2025-08-28 17:36:49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中的机构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 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 保密原则;
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 高效原则;
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接待人员需着正装、用语规范;中午接待,执行公司规定,不饮酒。
(六) 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责任人和从职人员素质要求
第五条 公司接待机构调研事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主办人
(直接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做好接待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事务具体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董事长可以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接待工作。
除本规定确认的人员或合法授权的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参与接待工作。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婉言谢绝对方有关公司业绩、签订重大合同等提问的回答。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 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了解;
(二) 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证券、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三) 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四)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五) 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
第四章 接待工作
第七条 原则上,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前暂缓进行现场接待活动。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举办路演、分析师说明会、专题研讨会、投资者接待等会
议,就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广泛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仅限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提供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邀请保荐代表人
等中介机构或者专门机构出席。
第九条 分析师会议、路演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使所有投资者
均有机会参与,并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活动时间、方式和主要内容等向投资者予以说明。
第十条 在进行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分析师提问可回
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
第十一条 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
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十二条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
座谈沟通前,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预约(见附件 1);待公司同意后,将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预约登记(见附件 2),并签署承诺书(见附件 3)。在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应当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现场接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由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确认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身份(查询证券业协会公开资料、验证身份证明),保存承诺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公司依照本办法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信息。
公司应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并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答。参观人员的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或者要求提供或评论可能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接待人员应当拒绝回答。
第十四条 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公司应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现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基础信息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
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

公司可以将与特定对象的沟通情况置于公司网站上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
露。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投资者交流会、网上说明会等
方式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以使更多投资者及时知悉了解公司已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包括非公开发行),向特定个人
或机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通过向其提供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认购公司证券。
第十七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签署重大合同等重大事项时(公开招投
标、竞拍的除外),在该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或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要求对方及参与人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且不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一旦出现泄漏、市场传闻或证券交易异常,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立即公告。
第十八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向股东通报的事件属于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
当将该通报事件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与以下特定对象进行相关信息交
流时,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立即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一) 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 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 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 新闻媒体的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 与税务部门、统计部门等进行的信息交流;
(六)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条 公司建立接待活动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
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附件 4),由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尽快汇
总发布投资者说明会、证券分析师调研、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活动记录
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
(二)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
(三)关于本次活动是否涉及应当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
(四)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
(五)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接待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及时进行正式披露。
第五章 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公司接待人员及非合法授权人员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重
大损害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接受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内容与现行或日后颁布、修改的法律、行
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均以最新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附件1:投资者调研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1、 每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电话预约(上午 8:30-12:00,下午 1:00-5:30)电话:
0574-83886893
2、 也可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预约来访时间
电子信箱:investors@sanjiang.com
传真:0574-83886806
3、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 197 号
4、 联系人:俞贵国(董事会秘书)、郑佳玮(证券事务代表)
二、预约登记程序
公司在同意接待后,与您协商并确认来访时间,并请您提供采访问题提纲和相关资料。同时您需要填写《现场接待预约及备查登记表》和《承诺书》
三、接待时间安排
公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
附件2:现场接待预约及备查登记表
来访时间 年 月 日
来访人工作单位
来访人数
来访人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投资者( )证券研究机构( )
来访人员类型 媒体( )其他( )
接待地点
关注内容/来访交流
提纲
董事会秘书意见:
附件3:机构调研承诺书
机构调研承诺书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者问询;
(二)不泄露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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